关于推荐2023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候选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28 供稿:科研处 分享至:

各二级单位,机关及直属各部门:

根据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推荐2023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”候选项目的通知》要求(详见附件1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

1、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,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:

A类: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,为国内外首次提出,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;该发现在科学理论、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,或在研究方法、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,具有重大科学价值;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。

B类: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,在技术思路、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,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,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。

C类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创新性的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、材料、设计和生物品种等,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2、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应在2023年内获得,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前取得,2023年12月8日之后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,可在终评(12月18日)前按申报条件和要求,直接联系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。

3、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,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。

二、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

1、推荐渠道:个人自荐,由个人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相关材料,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至教育部科技委学部或专委会办公室。

2、申报人需填写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》和《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》(附件2),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1000字以内。《申报表》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总篇幅不超过20页。

3、申报人需在11301500前将《自荐表》(一式1份)、《申报表》(双面打印,一式2份)、《个人承诺书》(一式1份)和相关佐证材料(一式2份)交至所在学院,由学院统一交至科研处。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kyjh@sspu.edu.cn。

4、校内联系人:黄俊奇,联系方式50217734或企业微信。

 

附件1:关于推荐2023年度“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“候选项目的通知.pdf

附件2:自荐表、申报书.rar

  科研处

2023年11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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